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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網友在我Blog留言輾轉得知我的照片被盜用,
所以昨天我在我的Blog發表鄭重聲明,
至於軍火酷則是註冊帳號滿24小時後才能發表文章,
所以我現在發表聲明,基本上就是我昨天發表的那幾點,
如最下方所示。

另外補充說明的是:

1.我不認識軍火酷論壇的酷斯拉,他跟我連一面都沒見過,一句話也沒講過,
因為我根本沒有認識玩這個領域的朋友。
2.我不叫阿玉,名字裡面也沒一個字是玉,
3.我的職業也不是護士,我之前在金融業工作,
4.我被盜圖的那隻狗也不叫TAKE,狗的名字在我BlOG正上方就有了,
5.另外有貼圖說我合照的女生朋友徵男友,也是錯的,她一直都有男友,
6.另外還有去參加別人婚宴拍的照片,那張盜圖,可連結到我BLOG裡就知道我是跟我老公去的,基本上也是我老公幫我拍的照片。
7.某人說他買給TAKE的新玩具,那張貼圖也是假的,因為那玩具是「貓」草玩具,是我買給我朋友家的貓玩的,臘腸狗「杯杯」只是跟玩具合影而已。

這裡是滿專業的論壇,
也希望網友在網路轉貼照片能標明出處,並告知所有權人同意,尊重智慧財產權。
轉貼的照片也不能做不實的陳述,因為已經有妨礙名譽跟妨礙家庭之嫌,

另外,此行為當事人應該於被檢舉時,馬上做出移除照片跟更正聲明,並公開向受害人道歉。
而非不回應或是等待受害方發表法律聲明後才有動作。

我該聲明的都已經聲明了,希望站方能針對相關問題處理一下。
希望此事件過後,軍火酷能成為更專業且優質的論壇,
讓各軍火酷站友與網友同好能有在網路上交流的好地方。

下方是我昨天於BLOG發表的聲明,再次聲明如下:
此篇文章也同步更新於我的BLOG,證明此軍火酷ID 三民 為我BLOG本人,

1. 本人不認識軍火酷論壇的酷斯拉。

2. 本人於軍火酷論壇的照片皆為非法盜用。

3. 酷斯拉非法盜用本人照片,並對照片進行不符合事實之描述,已影響到我個人及家人權益。

4. 對照片盜用一事之行為,本人保有法律追訴權,並打算蒐集相關證據後至警察局報案。

5. 請軍火酷站方針對酷斯拉此人違法之行為進行相關處理。


以上,同步撰文於軍火酷及本人部落格。

軍火酷 http://www.arms-cool.net/forum/forum-4-1.html

本人部落格 http://ahni.pixnet.net/blo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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